随审社通〔2010〕11号
随州市审计局关于审计
随州市2006至2009年度就业再就业培训
补贴资金的通知
随州市财政局:
根据《审计法》第二十三条和《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2010年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资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鄂审计社发[2010]19号),我局决定成立审计组,自2010年3月19日起,对随州市2006至2009年度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资金收支与管理情况进行审计。这次审计,主要涉及财政、劳动、就业部门以及劳动、就业部门所属的培训机构;延伸审计或调查所有申报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、受训人员、用工企业以及工商、税务、银行等部门单位。对重大情况,追溯审计其他年度与其他资金。接此通知后,请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,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。请予积极配合。
审计组组长:傅业军
成 员:周 军 包国公
二○一○年三月十五日
主题词:审计 就业 培训补贴 通知
抄送:有关培训机构,有关部门单位。
局内分送:局领导(2),社保科(2),存档(3)。
随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