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 州 市 审 计 局
审 计 通 知 书
随审财通〔2009〕21号
随州市审计局关于审计随州市本级
200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通知
随州市财政局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十六条规定,我局决定组成审计组,自2009年5月4日起,对你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,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。将有关会计报表、会计账簿、会计凭证等资料送达我局,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。请予积极配合,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。
审计组长:沈 勇
成 员:李 蕾 梁奇灵
二○○九年四月二十八日
主题词:预算执行 财政收支 审计
随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8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