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 州 市 审 计 局
审 计 通 知 书
随审社通〔2009〕16号
随州市审计局关于审计随州市2008年度
社 保 基 金 的 通 知
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二十三条和《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2009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》(鄂审综发[2009]13号),我局决定成立审计组,自2009年4月20日起,对随州市2008年度养老保险基金(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)、医疗保险基金(含基本医疗和大病救助再保险)、失业保险基金、工伤保险基金、生育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送达审计。发现重大问题可追溯到相关年度、相关社保资金(包括就业再就业资金、人员机构经费等),延伸审计调查其它有关单位。接此通知后,请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,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。请予积极配合。
审计组长:付业军
成 员:包国公 刘大江 周 军
二○○九年四月十四日
主题词:审计 保险 基金 通知
随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2009年4月15日印发